关于开展省、校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创新创业
示范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川教〔2016〕17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校持续开展应用型示范课程及创新创业示范课程的建设工作,为加强立项建设的课程管理,推进课程建设,现开展在建省、校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在建省、校级应用型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单位自查。本次中期检查项目归属单位为主体进行。各项目负责人整理项目建设和研究成果、应用情况等,填写《绵阳师范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汇总。单位对项目进行中期评审后交教务处。
2.教务处评审。学校组织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审。
3.经费划拨。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对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给予经费划拨。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责成其整改,整改期3个月,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取消该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5月20日前,请各单位将项目《中期检查表》(以“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汇总后以“学院+2020年应用型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课程中期检查材料”命名,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箱:1340675322@qq.com,联系人:宋若静老师,电话:15882822786(62786)。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应用型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课程中期检查,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的建设目标、措施、预期成果对项目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提出进一步建设的建议,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特此通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在建应用型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课程情况一览表
2.绵阳师范学院应用型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项目中期检查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