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做好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和招生计划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高校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以及高校有能力、有需要举办的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基本条件
1.已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可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2.高校可在已设置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也可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教育部集中备案后进行招生,已撤销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重新申请备案。
三、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及要求
1.招生对象: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由高校自主确定。
2.招生要求: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任何高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历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并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招生高校应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录取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四、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备案的程序
1.各二级学院认真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附件1),根据社会用人需求、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增设专业必要性。统筹考虑住宿、师资等办学条件,各层次、各类型人才培养规划以及经费支撑等情况,积极、合理提出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申报需求,填报《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附件3),于6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至109211622@qq.com邮箱。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知行楼125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2.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有关要求,由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于6月7日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根据专业实力和发展需求,择优遴选推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备案。
3.6月8日,学校指定专门人员登录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填写并导出专业备案申请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
2.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汇总表
3.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