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21〕9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依据《绵阳师范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绵师院发〔2020〕1号)和《绵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分类建设特色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 年)》(绵师院发〔2019〕53号)文件精神,主动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积极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需求,鼓励设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专业,大力培养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应用型及复合型人才。
二、申报要求
1.要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四川“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主动服务工业“5+1”、现代服务业“4+6”和现代农业“10+3”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四新”专业,特别是新工科、新文科和新农科专业,以及有特色、有需求的师范类专业,切实加强人才需求调研,科学分析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专业设置的重要依据,坚持有办学基础、有办学条件、有教师保障、有发展规划,确保拟设专业达到国家标准。
3.要加强专业建设规划,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合理设置专业,加强专业设置的宏观统筹,实行专业预警机制,避免专业“同质化”设置和数量的盲目扩张。通过传统专业升级改造、新专业科学设置、薄弱专业合理退出、专业布点有效调整,实现科学的专业布局。
4.需求调研。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找准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和服务面向,切实加强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必要性的需求论证,科学确定培养规模。
5.申报专业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新增1个省控专业(见附件1),撤销1个原设专业;原则上不新设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新设专业不设置专业方向。
三、申报程序
1.工作启动:7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成立工作小组。
2.7月14日—18日,二级学院填报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5(申报平台需上传的专业相关资料)、附件6(提交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资料),教务处协调相关单位填报附件7(申报平台需上传的学校相关资料)。
3.7月19日—25日校内审议和公示。
4.7月26日—30日网络申报。教务处协助二级学院填写专业申请汇总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校内专业组审议意见一并上传(扫描件)。
5.网络公示结束后,高校专业申报材料分别在大厅和平台公示1 个月,于9月25日前通过平台提交正式申报公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申报专业汇总表(平台导出)、撤销专业汇总表(平台导出)、拟设新专业筹建自查表、拟设新专业专任教师信息表、与新设专业相关或相近的专业专任教师名单(一式一份,学校加盖公章)。
四、材料提交与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填报新专业申报相关的资料,包括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5申报平台需上传的专业相关资料(所有Word资料需要转化为PDF格式一并提交)、附件6提交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资料、专家论证报告,连续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和拟撤销的专业需要填报附件5专业申报平台需上传的相关资料中“撤销专业的理由”,所有资料纸质稿一式一份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7月16日下午5点前交至知行楼教务处125办公室,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331424824@qq.com,以“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申报平台需上传的相关资料”命名。
联系人:赵琴琴 15881628191(62699)。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0年所用)
5.申报平台需上传的专业相关资料(2020年所用)
6.提交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资料(2021年所用)
7.申报平台需上传的学校相关资料(2020年所用)
绵阳师范学院
2021年7月14日
绵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